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见各单位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其中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文物局岗位要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在岗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报名应聘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文物局岗位。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27日。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醴陵市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同时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二)笔试、面试内容: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各单位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调查核实。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本公告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