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拟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调13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13名。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尚在新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选调的情况。
四、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方法及程序。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
(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粘贴两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9月11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分别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社局703室)进行审核资格、培训考试中心(市人社局10楼)缴费报名(领取准考证),报名费100元/人。咨询电话:事管科2216865、培训考试中心 2216709。
(二)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地点:市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乌林大道155号);时间:9月18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下旬在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四)面试。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时间另定)。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拟参选对象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名单在本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体检不合格的,通知拟参选对象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七)办理调动手续。由相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