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是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者对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具有强基固本的作用。从本质上而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融合贯通、一脉相承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本,后者是前者的巩固与深化。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期,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关键期,如何实现两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对于巩固脱贫成果、筑牢振兴基石具有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
要坚持“产业+旅游”相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强。农业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为此,必须重视农业发展水平,用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促进农业步入现代化发展阶段。在脱贫攻坚中,要根据区域地形、气候、土壤等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宜菜则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牧则牧,采取家庭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在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的基础上,促使农产品朝着精加工、深加工方向发展,最大限度提高农业效益,为乡村振兴提供经济支撑。
要坚持“扶贫+扶志”相统一,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农民既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又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是评价各项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脱贫攻坚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使广大贫困群众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自觉克服“庸懒散”习惯和“等靠要”思想,主动参与到脱贫行动之中;另一方面,要开展农民职业技术培训、鼓励企业优先提供岗位、畅通信息拓展渠道等方式,使满足劳动条件的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帮助农民增收,激发乡村振兴的主体动力。
要坚持“生态+文化”相结合,打造宜居乡村,实现农村美。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在扶贫工作中,要大力倡导美丽乡村建设。所谓美丽乡村,包括客观物质环境与主观乡风民俗两个方面,为此,我们首先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通过村庄绿化和生态乡村建设等行动,切实保护好、治理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化农民、引导农民、武装农民,在乡村中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通过环境保护与乡风文明同步引领,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脱贫攻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新风貌的起点,要找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契合点”,促使二者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