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

 

官方微信公众号

北辰遴选APP

北辰视频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遴选网 > 天天好文 > 天天好文 > 0312北辰好文天天读

0312北辰好文天天读

2018-03-12| 来源:北辰

热点策论文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3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实现产业兴旺。  

以品牌引领产业优化。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农业质量变革的有效途径。农业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性强,农产品品种和品质存在区域差异。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有利于各具特色的地域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破解农产品同质竞争和增产不增收困境,从而促进农业区域结构、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全面优化。  

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提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处于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的关键时期,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的根本途径。要明确农业科技创新的目标和方向,把满足人民对优质农产品的需要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农业发展质量、效益、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显著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水平。  

以城乡融合激发产业活力。城乡二元结构是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制约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收益合理分配,妨碍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提高。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需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用现代生产方式、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适度规模经营补齐产业短板。小农户长期大量存在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补齐小农户小规模经营短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答题。随着小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丘陵地区、偏远山区也具备了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条件,不少地方还通过卫星导航和互联网服务进行信息化田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耕地规模小的局限。今后,要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以“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所谓“园”,是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返乡创业园以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所谓“区”,是指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园”“区”能够聚集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应注重“园”“区”平台与特色村镇发展相结合,大力培育发展产业、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适度集中,建设产业、生活、生态一体化空间,创建一批农区、园区、镇区互动的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探索和积累经验。  

陈文胜;《人民日报》(2018年03月12日 07版)


热点议论文

立政德重法治,打造清明政治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从法治与德治的角度,深刻阐释了守护政治生态的重要性。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如果说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干部的政治觉悟与法治素养,无疑是评价其是否合格的精准刻度。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政德”是始终重要的为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宋代吕本中的名言:“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不难发现,为官清清白白、为政勤勤恳恳、为人慎言慎行,正对应着清、勤、慎的要求。这三德,既是优秀传统文化中治理资源的承续,更为今天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树立了具有时代内涵的价值坐标,值得每一个党员干部铭记在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法治水平已经成为衡量政治清明程度的一把标尺。一方面,即使是“政德”,也早已从内心道德外化为可检验的制度标准。从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到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到推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越来越多曾经为官做事的无形尺度,上升为党纪党规的有形戒尺。另一方面,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加深,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再有任何空间。法治素养,成为每一位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的知识体系”中的基本组成部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代表团以德治与法治为关键词重申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无疑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过去10年间,重庆两任前市委书记落马,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从更大范围看,这些年,一些地方“塌方式腐败”的险情,令全社会惊诧,更拷问着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能不能抓住“关键少数”?如何形成“头雁效应”?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聚焦“政治生态”,我们对“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有了更深刻认识。以法治和德治并举,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治树护林,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方法论。  

“政治生态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判断,说的正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道理。梳理这几年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会时间不难发现,“政治生态”作为一个关键词,始终在线。2014年,在安徽代表团首提“三严三实”;2015年,在江西代表团强调“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2016年、2017年,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贿选案后有针对性地谈选人用人。年年讲,常常讲,常讲常新。这样的聚焦已经表明:党内政治生态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尽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依然艰巨繁重。  

和自然生态的净化一样,政治生态中出现的问题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解决,而要“多积尺寸之功”。通过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水位与法治水位,以管住“思想”来管住“双手”;通过发挥“头雁效应”,以抓住“关键少数”来管好“绝大多数”,优良的党风政风必然蔚然成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定能持续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何鼎鼎;《人民日报》(2018年03月12日 05版)


时政热点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一论断,揭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也揭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握的正确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所有这些,都同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回答。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适应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确保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的需要,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抓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关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治国理政的任务更加艰巨,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我们立足当前,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而且要求放眼未来,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党的十九大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及其对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新要求,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与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体制和机构进行调整完善,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对形势任务和实际问题的分析判断,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改革思路,才能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顺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目标,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使各方面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遵循这一要求,按这一要求去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使我国成功实现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改善宏观调控、减少微观干预、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统筹了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更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与这一要求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未完全消除,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有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好或管到位,有些该放的权没有下放或放到位,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有的出现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这就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决定》还在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等7个方面指出了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方向。这些要求和部署,应当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全面落实。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层面,而要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积极建设学习型政党、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通过创新制度安排,提高党和国家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然比较薄弱,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体制性障碍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一项根本性举措就在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特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同时,《决定》还在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等6个方面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和部署,党和国家机构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将得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得到优化和强化,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的力量和资源将得到加强,从而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的一切现代化目标都不可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现代化,而不是别的什么政治力量领导下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的推进和实现,不仅不能动摇党的领导,而且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党的领导与推进“四个伟大”总体上是协调的,坚持党的领导、支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捍卫党的领导,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各方面体制机制也总体上为实现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由于一个时期片面理解和执行党政分开,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解决这些问题,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靠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靠同形形色色的否定、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也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决定》还强调:“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同时,《决定》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5个方面,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和部署,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需要指出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须有利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形成、正确贯彻、全面落实。要围绕这一重大问题,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点,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犹豫。  

丁薛祥;《人民日报》(2018年03月12日 0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3月11日于北京  

第三十二条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十三条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第三十四条  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第三十五条  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第三十六条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第三十七条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十八条  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第三十九条  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一款相应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四十条  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四十一条  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七项至第十五项相应改为第八项至第十六项。  

第四十二条  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项。  

第四十三条  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四十四条  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相应改为第十二项至第二十二项。  

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四十六条  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第八项“(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八条  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十九条  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第五十条  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一条相应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第五十一条  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五十二条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七节相应改为第八节,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至第一百四十三条。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人民日报》(2018年03月12日 03版)

推荐课程

视频教学 更多

北辰官

更多

北辰遴选

北辰遴选官方微信公众号

立刻关注

北辰遴选

北辰遴选官方微博

关注

图书

更多

2024预定【笔试考题12期】

388.00

销售 0件
浏览 5526人

2024预定【时政热点6期】

198.00

销售 4322件
浏览 3188人

【新品预售】2024年4-6月面试考题解析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36人

【新品预售】2024年5-6月时政热点双月刊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52人

【新品现货】2024年6月笔试考题解析+答题纸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319人

2024预定【笔试考题12期】

388.00

销售 0件
浏览 5526人

2024预定【时政热点6期】

198.00

销售 4322件
浏览 3188人

【新品预售】2024年4-6月面试考题解析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36人

【新品预售】2024年5-6月时政热点双月刊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52人

【新品现货】2024年6月笔试考题解析+答题纸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319人

2024预定【笔试考题12期】

388.00

销售 0件
浏览 5526人

2024预定【时政热点6期】

198.00

销售 4322件
浏览 3188人

【新品预售】2024年4-6月面试考题解析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36人

【新品预售】2024年5-6月时政热点双月刊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52人

【新品现货】2024年6月笔试考题解析+答题纸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319人

2024预定【笔试考题12期】

388.00

销售 0件
浏览 5526人

2024预定【时政热点6期】

198.00

销售 4322件
浏览 3188人

【新品预售】2024年4-6月面试考题解析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36人

【新品预售】2024年5-6月时政热点双月刊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52人

【新品现货】2024年6月笔试考题解析+答题纸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319人

2024预定【笔试考题12期】

388.00

销售 0件
浏览 5526人

2024预定【时政热点6期】

198.00

销售 4322件
浏览 3188人

【新品预售】2024年4-6月面试考题解析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36人

【新品预售】2024年5-6月时政热点双月刊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252人

【新品现货】2024年6月笔试考题解析+答题纸

37.00

销售 0件
浏览 319人
北辰遴选 -做中国遴选学习平台
北辰遴选 -专注于遴选考试培训
北辰遴选APP
售后客服
安卓APP
IOS APP

400-1788-950

咨询电话(09:00---21:30)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商务合作:18674025063

微信扫码登录

+86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漫漫遴选路,北辰永相随
+86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VIP会员
个人中心
      (登录账号:)
  北辰遴选VIP会员(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电脑、手机、IPad均可用~
一个月
¥9.9
半年
¥48(原价¥59)
一年
¥68(原价¥118)
    支付宝
    微信
¥9.9
支付宝支付
《VIP服务协议》
全战栏目畅读
文档PDF下载
完善用户信息
注:已注册用户请绑定原手机号
可直接微信扫码登录该手机号账户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