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提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从广西防城港红树林被誉为“海岸卫士”,到青海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成为“鸟类天堂”,再到全国湿地面积达5635万公顷,共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1021处省级重要湿地,以及2200多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中国湿地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提升了城市舒适度,丰富了生态文明建设内涵。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绿色惠民的攻坚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窗口期,要以湿地修复为出发点,“归零突破”、多点发力,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底,促进山水林田湖草城生命共同体协同发展。
凝聚环境保护共识,落实行动“零拖延”。云南滇池湿地公园成为休闲旅游好去处,八步沙点沙成金获双赢,塞罕坝敢把荒原变林海,一个个生动案例凝聚着干部群众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齐抓共管环境建设的坚定决心。生态环境问题关系民生,干部群众既要当好建设者,还要当好守护者,积极参与美丽家园建设,落实全民绿色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发节约资源,善待自然生命,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新风尚;还要注重提升人居环境,特别是针对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影响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的棘手问题,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推进生活配套以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用行动“零拖延”打造美丽“新环境”。
严守环境执法底线,惩治违法“零容忍”。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国家出台《湿地保护法》,持续开展长江、太湖、洪泽湖、滨海等重要湿地修复治理,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成为无人敢碰的“高压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已真正“长出牙齿”。当此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党员干部要善用法律武器,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加快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健全环境纠纷预警机制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严厉打击湿地破坏、非法处置废旧电瓶、非法倾倒含酚废物、非法倾倒废油泥等环境违法犯罪案例,大力惩治污染环境、乱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而构建生态治理法治大格局,实现环境破坏事件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还要严格落实各级环保督察,紧盯黑臭水体、垃圾乱堆、噪音扰民等问题,办好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诉求,用“服务系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发展绿色产业链,突破惠民“零距离”。生态环境建设既要重视“生态美”又要提升“经济美”,实现绿色双赢。杭州西溪湿地是我国第一个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曲水寻梅”已成为游客每年旅游观景的好去处。杭州湿地修复经验启示大家,经济发展不仅要追求GDP,更要追求绿色GDP,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党员干部要结合环境优势下“绣花功夫”,例如挖掘城市湿地的研学课程、自然环境教育价值,发挥湿地文化功能;挖掘乡村田园特色,发展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医疗康养等低碳产业,增加有机茶、有机蔬菜、中药材等绿色产品生产供给,发展上下游低碳产业链,让群众从“砍树人”变身“看树人”,从“卖石头”转为“卖风景”,端起生态碗、吃上生态饭、挑上绿色发展的“金扁担”,真正实现家门口“绿色就业”,突破生态惠民“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