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面试迟到缺考,会影响以后遴选吗?
文 | 豫立 总1821字
上个月东部某省份地市遴选中,一个学员犯了“致命错误”。
由于防控形势严峻,需逐个查验考生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阴性证明,因此当地通知考生7点前到达考点。这名考生耍了“小聪明”,以为当天考生多、查验慢、排长队,还会增加感染风险,不需要到那么早。可是当她7点10分慢慢悠悠到达考点时,大门已经关闭,所有考生在院子里列队集合。隔着大门,她哭着向工作人员解释,但无济于事,白白葬送了自己几个月来的辛苦和努力。
最近几天,她刚刚走出了“自责”和“嘲讽”的阴影,却又“忧心忡忡”的担心起来,面试迟到缺考会影响以后遴选吗?
明确的说,不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并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实施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不得参加遴选的七类情形,包括被开除党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纪违法、党政处分、服务期不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包括中央遴选在内,所有的遴选公告中“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规定都是以上述七类情形为基础。
之所以划定这个标准,可能是处于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而且不仅要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过硬,身体和心理也要足够健康,能够承担工作重任;二是要保障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特别是对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人员和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报考进行了限制;三是要维护遴选考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的“法律法规”包括202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今年9月6日《2022年某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也强调:“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迟到缺考”显然不属于上述范围。这种行为既没有违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考试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遴选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专业加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近两年也有部分单位先考察后体检),在“公示”环节之前放弃录用的,原则上对个人没有影响。之所以说“原则上”,是因为从招考单位的角度来说,考察环节需要工作人员赴外地实地走访、查看档案、个别谈话、出具报告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考生随意放弃,今后再次报考该单位及与之相关的部门等,可能会对考生有一些负面影响。有学员询问什么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个人而言其是指经银行多次催款拒不履行职责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俗称“老赖”,仅仅几条因晚还贷款或信用卡产生的征信记录对绝大多数岗位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结合她的教训,就遴选考试和大家分享三点体会。
01、严守规矩不逾底线。
我相信这次迟到的经历会让这名考生印象深刻。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部分干部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习惯于钻漏洞、走后门,颇有一种“众人独醉我独醒”的“骄傲”,甚至把处处逾越规矩、事事找人说情当做“本事”。但大是大非面前,一定会“栽跟头”。曾经有考生因担心参加遴选影响今后的提拔进步,自作聪明偷偷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了公章,结果到了考察环节无法收场,最终用人单位放弃录用,令人惋惜。
02、认真对待每次机会。
正因考试本身的偶然性很多,所以不走到最后一步,绝不放弃。今年8月中部某省份一考生进面时笔试成绩落后,而且打听到对手表达能力非常强,一度要放弃面试。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下她坚持到最后,因对手自愿放弃顺利以岗位第二名的成绩遴选成功。此外,“体检”已成为“中年男性考生”淘汰率很高的环节,尤其是高血压。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身体情况,提前改善和调整,确保万无一失。
03、善于调整考前状态。
大家能走到今天的岗位,都经历过多次考试的磨炼。但是由于多年未参加正式考试,考前出现恐慌情绪、因紧张出错,都是很正常的。考试最后一天休息前,一定要再次检查证件和文具等,并放在显眼的位置,提前定好闹铃;睡不着也别急,所有的考生都一样,闭目养神即可,第二天的精力足够支撑我们完整场考试。参加面试的,进入候考室后要迅速拿出材料回顾思路、在角落走场练习、默答几道题目等,找到状态、保持兴奋,做好第一个上场答题的准备。
最后有句话与大家共勉:遴选之路、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吸取教训、行而不辍,未来终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