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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告知承诺制是一种用事前承诺代替实际证明的新型办事方式。去行政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办事,只要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直接办理。如果申请人承诺不实,行政机关就应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前些年,一些部门证明事项设置不合理、信息不共享,加上“懒政”单位相互推诿,“奇葩证明”不断出现,群众怨言不小。近年来,大力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奇葩证明”大幅减少。如果说之前的改革,是致力于规范证明,那么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就从根本上消除“奇葩证明”的存在空间。
无疑,这对政府、企业和群众都是大好事。政府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和管理上,提升治理能力。企业和群众减少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既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好政策要落地见效,要在破立并举中带动更多部门主动自我革新、加快深层改革,方便群众办事,让“奇葩证明”真正成为历史,营造匹配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水准“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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